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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专利申请

更新时间:2018-9-27 16:45:58 来源:Tannet (Malaysia) Sdn Bhd 浏览次数:1091

马来西亚咨询电话:+603-2141 8908


马来西亚专利申请是被主要法律法规的,并由《专利法》(1983) 和《专利规则》(1986) 保护。马来西亚是为于2006年加入《专利合作条约》(PCT)。因此,国际专利申请可透过马来西亚知识产权机构(MyIPO)提出申请。根据《专利法》和《专利规则》,申请人可以直接在马来西亚境内申请专利,专利注册下来后,专利会在马来西亚全国有效并与其他国家立法相似。


根据 TRIPS 协议,《专利法》规定专利的保护期限为 20 年,从申请之日起开始计算。而实用新型的保护期限为 10 年,也是从申请之日起开始计算;根据使用情况,可以连续办理两次延期,每次延期 5 年。同时,专利持有人可享有专利发明开发权,转让权或者传播权,以及许可协议缔约权。

马来西亚知识产权机构(MyIPO)有权针对所有专利申请进行实质性审查,确定该申请符合上述提及的专利标准后,方可获得相关的专利权部门受理。

申请专利的注意事项—申请专利的注意事项


1、需要注意的是,日常生活中,人们通常会把"专利”和“专利申请”两个概念混淆使用,比如有些人在其专利申请尚未授权的时候即声称自己有专利。其实,专利申请在获得授权前,只能称为专利申请,如果其能最终获得授权,则可以称为专利并对其所请求保护的技术范围拥有独占实施权,如果其最终未能获得专利授权,则永远没有成为专利的机会了,也就是说,他虽然递交了专利申请,但并未就其所请求保护的技术范围获得独占实施权。很明显,这两个概念所代表的两种结果之间的差距是巨大的。


2、这里,专利前两个意思虽然意义不同,但都是无形的,第三个意思才是指有形的物质。“专利”这个词语可以仅仅指其中一个意思,或者包含两个以上的意思,具体情况必须联系上下文来看。对“专利”这一概念,生活中人们一般笼统地认为:它是由专利机构依据发明申请所颁发的一种文件,由这种文件叙述发明的内容,并且产生一种法律状态,即该获得专利的发明在一般情况下只有得到专利所有人的许可才能利用(包括制造、使用、销售和进口等)。


3、由于专利涉及到赤裸裸的利益,世界各国专利相关的知识、法律和规定相当地多而且细致甚至于各不相同,要了解各个细节可通过查询相关具体法律、条文或者国际条约,另外请见参考资料。值得注意的是,专利的两个最基本的特征就是“独占”与“公开”,以“公开”换取“独占”是专利制度最基本的核心,这分别代表了权利与义务的两面。“独占”是指法律授予技术发明人在一段时间内享有排他性的独占权利;“公开”是指技术发明人作为对法律授予其独占权的回报而将其技术公之于众,使社会公众可以通过正常渠道获得有关专利信息。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orld Intellectual Property Organization ,WIPO)的有关统计资料表明,全世界每年90%—95%的发明创造成果都可以在专利文献中查到,其中约有70%的发明成果从未在其他非专利文献上发表过,科研工作中经常查阅专利文献,不仅可以提高科研项目的研究起点和水平,而且还可以节约60%左右的研究时间和40%左右的研究经费。




专利年费
专利年费指专利权人依照专利法规定,自被授予专利权的当年开始,在专利权有效期内逐年应向专利局缴纳的费用。


专利的标准

对于申请马来西亚专利,知识产权机构也是有标准的。那就是要符合以下专利的标准:


• 新异:是指一项全新的发明,在既有工业技术没有出现过。意思说它未曾在任何地点和时候公开发表,无论是透过文字记录和口述都未被使用过;也不能透过其他方法得知的新发明。


• 工业实用性: 有关的新发明可以作为工业用途。

• 创新(非明显性质): 有关新发明要具备技术开发条件,另外该发明也要在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是不轻易明白的。

马来西亚知识产权机构(MyIPO)有权针对所有专利申请进行实质性审查,确定该申请符合上述提及的专利标准后,方可获得相关的专利权部门受理。


联系马来西亚登尼特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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