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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离岸公司可能是一个复杂的过程,但如果你想减少税负,这也是一个了不起的想法。 我们很多人都不了解的是纳闽这个蓬勃发展的避税天堂。纳闽拥有简单有具吸引力的低税制,其独特的税制让企业达到降低成本的目的,其区域性的操作灵活性也大大提高企业操作的便利。纳闽投资控股型企业,无需缴税和无需审计这两大特点,为商家节约不少公司维护费。对于有外国业务往来的贸易和服务行业,也可以考虑设立纳闽贸易公司,减轻税收负担,提升国际形象。
一、纳闽税务制度
依据《纳闽岛公司法》而成立的纳闽公司须遵守《纳闽岛商务活动税务法 (LBATA)》。根据该税务法1990,纳闽依其公司所从事的商业活动制定相关税制,并将其分为两种:
1.1 非贸易商业活动型态 (Non-Trading Activities)
纳闽公司从事海外投资控股或海外设厂的非贸易商业活动,海外投资并持有股票或证劵及不动产等也属于此型态。此类型商业活动是免税的,也不需要审计。
1.2 贸易商业活动型态(Trading Activities)
纳闽公司从事投资控股以外的相关商业活动,例如贸易公司、咨询顾问公司、保险及信托公司等相关境外商业交易活动。此类型商业活动需按照公司所得净利润的3 %缴税。
1.3 在岸商业活动型态(On-Shores Trading Activities)
当局为防止避税,LBATA 同时订明纳闽公司与马来西亚或外国的企业进行贸易,此类型商业活动需按照公司所得净利润的3 %缴税。
纳闽商业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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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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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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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贸易型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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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公司、投资公司、证劵、股票、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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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需审计、0%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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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易型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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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易公司、顾问服务、银行、保险、管理、牌照、船舶营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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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利润的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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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岸贸易型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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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马来西亚或外国的企业进行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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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利润的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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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此外,还有一些你不想错过的好处:
2.1 100% 所有权和控制权 – 外国人可完全拥有马来西亚公司;
2.2 无印花税,增值税,消费税,服务税,预提税;
2.3 没有外汇管制条例,资金可自由流动;
2.4 双重征税协议(DTA) – 您可以避免被双重征税;
2.5 大多数生意都不需要贸易许可证;
2.6 可以灵活地以马币或外币银行账户营运;
2.7 所有董事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马来西亚纳闽国际商业金融中心拥有简便和具有吸引力的税务系统。其具弹性和低税务吸引了不少外资前来纳闽投资。对于想要进军马来西亚市场的投资者来说,纳闽绝对是您最好的离岸公司选项。
如果您想在纳闽投资或注册公司,登尼特可以为您处理和提供帮助,因为登尼特熟悉纳闽的公司注册等业务,并能够给您提供一个实实在在的解决方法。如需进一步查询, 欢迎随时拨打登尼特服务热线:603-2141 8908或发电子邮件tannetmy@gmail.com, 马来西亚公司地址:马来西亚吉隆坡燕美路22号淘大大夏6楼6号,Unit 6.06, Level 6, Amoda 22, Jalan Imbi 55100 Kuala Lumpu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