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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公积金(EMPLOYEES PROVIDENT FUND,简称EPF)是政府规定的一项储蓄计划。公积金的主要目的是为公积金成员提供年老退休后的保障。根据第41(1)1991年马来西亚公积金法,当马来西亚有限公司要聘请第一位员工时,每位雇主必须在7天之内担起雇主的责任跟马来西亚公积金局登记雇主的公积金账号。
根据马来西亚公积金局法令,凡是拥有公积金帐户的个人便是公积金成员。除了少数例外,所有私营部门的员工或在公共部门不可享退休金的员工都需要做出公积金的贡献。根据1991年公积金局法令,雇主必须按月支付雇员工资规定的费率与雇主的份额。雇主需要在未支付员工工资前,按照指定的缴纳比例扣除雇员需缴纳的数额才能支付员工工资。雇主与雇员的份额必须在下个月的15日之前提交至公积金局。
马来西亚雇员公积金法定比例如下:
凡是在马来西亚经营的有限公司,无论本地还是外国公司,都必须在公积金局注册。公积金局非强烈要求雇主为外籍员工缴纳公积金,但是如外籍员工选择缴纳公积金,那么雇主就必须替他缴纳雇主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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