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动态当前位置:主页 > 最新动态 > 详情页

委托合同表现形式

更新时间:2016-3-22 9:38:23 来源:马来西亚登尼特 浏览次数:552

马来西亚咨询电话: +603 -2141 8908




委托合同表现形式
合同一般分为口头形式、书面形式和其他形式。委托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当的形式,或口头或书面,均无不可。但法律规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委托合同的效力
委托合同使用的文字效力及当事人协商约定的其他条款当委托合同具有涉外因素时,委托人和受托人应在合同中写明合同使用的文字以及在两种文字兼用的情况下,每种文字的合同文本的法律效力问题。委托合同的法律效力如下:
受托人的权利和义务:
1、办理委托事务的义务。
2、报告义务。
3、交付财产的义务。
4、损害赔偿责任。

 

委托人的权利和义务:
1、支付费用的义务。
2、支付报酬的义务。
3、承担委托事务结果的义务。
4、损害赔偿责任。


联系马来西亚登尼特公司 

马来西亚登尼特公司电话:+603-2141 8908,传真:+603-2141 8909,
马来西亚登尼特网站:www.tannet.com.my, 邮箱:tannetcom88@gmail.com
马来西亚登尼特公司地址:马来西亚吉隆坡市燕美路淘大大厦6楼6座
登尼特集团地址:香港九龙尖沙咀佐敦弥敦道208-212 四海大厦702-703

上一篇:海外公司如何做大使馆公证认证 什么是大使馆认证

下一篇:上海Q板挂牌介绍

点击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