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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管部门
萨摩亚移民局为签发工作许可的政府主管部门,外国劳工或投资者赴萨摩亚工作必须获得该国的工作许可。游客到访萨摩亚,可直接获得为期2个月的落地签证。
二、工作许可制度
萨摩亚《移民法》第35条详细规定了外国人在萨摩亚就业的具体要求,基本原则是不鼓励外国人争夺本国就业机会,全力保障本国劳动者就业。
任何希望在萨摩亚工作或设立企业的外国人必须在到达萨摩亚之前办理工作许可证和入境许可证,工作许可证首次发放有效期最长为两年,配偶和子女要求办理探亲证。
外国人工作期满离开萨摩亚时,必须办理出境证。申请出境许可需要担保,担保人同意在当事人离境期间或逾期不归时按要求支付所有政府规定的费用。
外国工人在萨摩亚期间不得变换工作和担保人关系。外国投资者在申请工作许可之前必须首先获得外国投资许可证书。萨摩亚移民局负责接受工作许可申请事宜,申请费为600塔拉,如果移民局负责官员经过审查,认为发放该工作许可证不会影响萨摩亚公民的就业,将批准该工作许可申请。
三、申请程序
根据萨摩亚《2004年移民法》(Immigration Act 2004)第35、36、49款规定,外国投资者或雇主要想为雇员取得工作许可,必须向工商劳工部提出申请,获准后凭工商劳工部颁发的投资许可证书、企业注册证明和税务部颁发的经营许可证,以及工商劳工部为申请人向移民局出具的推荐信到移民局办理。
申请工作许可证的程序大致如下:
1)萨摩亚移民局收到填好的申请表;
2)移民局将申请表交至工商劳工部;
3)工商劳工部在收到申请表后14日内对申请表进行评估;
4)工商劳工部为申请人向移民局写推荐信,或出具同意与否的书面报告并送至移民局;
5)如果工商劳工部的推荐信同意该工作许可证申请,移民局局长可能会签发入境许可;如果工商劳工部的推荐信否决了工作许可证申请表,移民局局长肯定会拒绝该工作许可申请。
四、提供资料
《移民法》对申办工作许可的先决条件、雇主应尽的责任、所需提供的文件,以及申办程序等均有详尽规定。总体原则是,工作许可的发放不得影响萨摩亚本国公民的就业机会和工资收入,只有当本国人无法胜任该工作岗位时,工作许可申请才会获批。具体申办步骤请登录工商劳工部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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